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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上午,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作工作報告,今年市人大擬對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進行調研起草。下一步,本市要利用價格杠桿促進停車資源均衡利用,開展城六區(qū)停車秩序示范小區(qū)試點,通過3至5年努力,使停車秩序得到明顯改善。
規(guī)劃布局
居住停車增加供給
去年,北京市人大對停車管理規(guī)定進行了立項論證,并啟動調研工作。今年,該工作將進一步向前推,杜德印表示,擬對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進行調研起草。
據杜德印介紹,去年人大常委會與市政府組織力量深入停車場、居住區(qū)、街巷胡同實地調查,弄清了全市特別是中心城區(qū)停車秩序存在的問題,比如無償停車、車多位少、亂停車亂收費等。
市人大常委會明確提出,要堅持停車位的商品屬性,按照“車位分類、停車入位、合理付費、嚴格管理”的原則,嚴格區(qū)分居住停車和出行停車,增加居住停車位供給,利用價格杠桿促進資源均衡利用,通過分區(qū)試點、分階段推行停車管理工作,逐步形成政府主導、市場調控、社會參與全民守法的停車管理新體制新機制。
目前,市政府制定了中心城公共停車場布局規(guī)劃;加快駐車換乘停車場等設施建設;加大停車秩序整治力度;開展城六區(qū)停車秩序示范小區(qū)試點;明確通過3至5年努力,使停車秩序得到明顯改善。
分別入法
停車管理擬先立法
在今年的工作報告中,杜德印還提到,為緩解城市中心交通擁堵,制定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(guī)定。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,限行以及收擁堵費等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措施或入法。
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委員容軍表示,停車管理、限行以及收交通擁堵費都可以達到控制小客車使用強度的效果,但所有手段全部進入一部法律可能不太現實。目前,相關部門擬先對停車管理立法。有關其他降低小客車使用強度舉措,比如限行以及收交通擁堵費擬與停車管理分開入法。
另據記者了解,北京的尾號限行措施從2008年開始實施,以政府文件形式出現,被定義為“地方性臨時措施”,至今該措施已多次延續(xù)。
容軍提到,由于尾號限行一直是以“臨時性措施”的形式出現,一些法律專家認為,臨時性措施持續(xù)延長缺少法律依據,而且與《立法法》有沖突。因此,尾號限行的合法性問題需要研究。在此次降低小客車使用強度的立法工作中,就考慮到尾號限行的問題,為以后是否繼續(xù)實施、如何實施限行提供法律依據。